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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动车检测将社会化

发布时间:2014-08-19

昨日,记者从我县公安部门获悉:我县将全面推进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社会化、市场化。今后,只要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经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计量认可,就可以自主经营机动车安全技术检测站。这也意味着,机动车检验机构将成为真正意义上的第三方检验机构。

检测站与公安部门彻底脱钩

据了解,2014年5月,公安部、国家质检总局联合公布《关于加强和改进机动车检验工作的意见》。《意见》要求,机动车检验机构将全面推进社会化、市场化。公安、质检等政府部门及下属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一律不得开办检验机构,公安民警、质检部门工作人员及其子女、配偶也不得以任何形式参与检验机构经营。

据县公安局相关负责人介绍,目前承接全县机动车安全技术检测的机构行政上隶属于县公安局。目前,县公安局已制定了车检改革方案,相关部门已经开始了车检改革工作的运作,预计将在2014年9月30日前正式脱钩。自2015年1月1日起,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全部撤回派驻检验机构负责查验机动车、核发检验合格标志的民警。届时,我县机动车安全技术检测将真正实行社会化。

今后机动车检测站将自主经营,对机动车检测结果独立承担法律责任。

车主可自主选择检测站

对车主们而言,最关心的是检验机构社会化后,对自身有哪些影响。

据介绍,机动车检测站社会化后,交警部门打破区域限制,车主可在全市任意检测站选择检车地点;新车上线检测和外地受托年检可在全市任意检测站办理,不再受车辆号牌所属辖区限制。车主只要提供经认证机构出具的真实的检测报告,就可在交警部门办理机动车年审业务。 

据交警部门透露,目前机动车是实行全市范围内通检,不久的将来,机动车通检可能会在全省范围推行,这样更大限度地方便群众就近车检。同时,机动车检测实行社会化后,一个地区可能会有多个检测站,出于竞争的需要,各检测站将增强自身优势,提高服务质量,这对车主来说是好事。

经营检测站需具备哪些资格

据了解,经营检测机构应当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有符合国家规定的检测场地、设施、设备;检验机构的技术负责人、质量负责人、报告授权签字人要具备机动车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或者中级以上工程技术职称或者技师以上技术等级,有3年以上机动车检验工作经历;有健全的机动车安全技术检测管理制度;并取得省级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资格认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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